家长志愿者委员会宗旨
在学校指导下,协助学校落实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,并接受家长的监督。加强学校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,实现家校相互配合,同步教育,促进学生的全人发展。
家长志愿者委员会基本准则
利用合法的可利用资源,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全人发展创造健康、安全、和谐有序的成长环境。
家长志愿者委员会职责
协助、沟通、监督。
校级家委职责
积极参与学校管理,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;
代表家长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;
促进学校与社区、家庭建立更加密切的共商机制和对话模式。
学部家委职责
发挥承上启下的沟通作用,及时向学校或校级家委反映班级家委、家长的要求、意见和建议;
配合学校落实、提升学校运营部“三校”服务、校内外活动及学生成长支持等相关事宜,维护学校、家长和学生的共同利益;
有责任和义务带领家长们为学校传递正面积极的形象,共同维护学校声誉。
班级家委职责
积极支持本班级教育教学工作,及时解决班级困难,多为班级做实事;
充分发挥和利用各方资源,为班级活动提供服务,组织管理或支持学生的5C5R品格目标培养;
及时向学部家委、校级家委、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与建议,发挥桥梁、纽带作用,并协助调解家长、学校、老师之间的争议。